关于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6年1月17日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6年1月17日与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签订2笔借款合同,交易金易分别为620万元、600万元,分别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20%、0.20%。本行与该关联方累计交易金额已超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系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黎明,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25MA28F10R37,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小南海镇翠光岩村定埠,所属行业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为浙江润特实业有限公司、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通衢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授信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占2025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66%。本次签订借款合同2份,借款金额分别为62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20%)、6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20%),利率均为3.8%,贷款期限5年。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总授信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1550万元由浙江润特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1500万元由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1300万元由浙江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650万元由浙江通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授信到期日为2026年4月10日。
五、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在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一)本行向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新增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本行向浙江创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龙游农商银行
202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