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股权质押超50%的公告

2021-07-19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股权质押超50%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人股东龙游县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为本行法人董事,2019年末持有本行股权217.35万股,占本行股份总额0.98%,质押股份217.35万股。该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起将本行股权进行反担保质押。

法人股东浙江科力印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派出监事为本行法人监事,2019年末持有本行股权113.85万股,占本行股份总额0.51%,质押股份108.43万股。该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起将本行股权进行反担保质押。

    法人股东浙江康绿禽业有限公司,原派出监事为本行自然人监事,2019年末持有本行股权116.84万股,占本行股份总额0.53%,质押股份116.84万股。该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起将本行股权进行反担保质押。

    2019年,本行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写明该事项,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向银保监报备。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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