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决定召开2021年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农商银行”或“本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开始。其中,9:30-10:00为集中审阅材料时间,10:00正式开会。
(三)会议地点:龙游农商银行三楼大型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出席会议人员: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六)列席人员:
1.本行非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
2.大会见证律师;
3.邀请嘉宾。
二、会议审议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并审议《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选举办法的议案》;
(四)听取并审议《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的议案》;
(五)听取并审议《关于提名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听取并审议《关于提名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按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址:龙游农商银行总行(龙游县荣昌大道683号)一楼营业大厅;
3.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模版可到龙游农商银行总行(龙游县荣昌大道683号)一楼营业大厅领取。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9:30。
(二)会议报到手续: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冬,办公室电话:05707010106,移动电话:13967018308;
地址:龙游农商银行总行(龙游县荣昌大道683号)三楼大型会议室。
(四)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五)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电话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