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衢银罚决字〔2023〕3号),对本行给予警告,对“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货币反假及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事项罚款人民币334.5万元。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的上述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现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本行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严守合规底线,持续强化管理,推动经营健康发展。
上述处罚对本行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