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2024-07-09

浙江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衢金罚决字〔2024〕5号),对本行“公司治理不规范;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贷资金实际由他人使用,且部分贷款已形成不良;贷款“三查”不到位,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错误使用贷款科目;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个人”等事项对本行罚款395万元。

监管检查是保障银行业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本行全面接受检查处罚。接下来,本行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规范公司治理,持续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树立合规文化,推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确保稳健良好的发展态势。

上述处罚对本行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2024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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