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依法披露。
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流程的核心内容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4号)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行对于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编制、审查:
1.由责任部门对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进行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2.责任部门审核无误后,依次提交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查;
3.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后发布。
三、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KM1)


备注1:根据《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相关规定,本表格首次披露时,可仅披露当期数据,无需追溯披露前期数据。
备注2:15-20行适用于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应满足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要求的银行,我行不适用。
四、资本构成(CC1)






备注:b列用于与表格CC2的对应项目(c列)进行交叉引用,以反映重要数据项目的来源。表格中代码为示例。
